東京自由民主人權之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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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

2026年2月9日,香港法院依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》對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6名《蘋果日報》員工作出判刑。

78歲的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,犯有違反香港國安法等罪行。被判入獄20年,其中18年與其欺詐罪刑期分期執行。這是《香港國家安全法》實施以來判處的最重刑期。這是《香港國家安全法》實施以來判處的最重刑期。

6名《蘋果日報》前高層亦被判監:

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兼《蘋果日報》前社長張劍虹:6年9個月

前副社長陳沛敏:7年

前總編輯羅偉光:10年

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:10年

前英文版執行總編輯馮偉光(盧峰):10年

前社論主筆楊清奇(李平):7年3個月

「重光團隊」成員陳梓華及李宇軒,分別被判囚6年3個月及7年3個月。

 

黎智英的兒子黎崇恩稱判決20年的決定是“正義的黑暗一天”,他的女兒黎采則對判決結果感到心碎,她說如果這一判決得到執行,黎智英“將作為殉道者死在獄中”。

馬可·盧比歐(Marco Rubio)2025年美國國務院官方肖像照

國務卿盧比奧就黎智英的判刑發表聲明:

“這一判決結果是不正當的且悲劇性的。它昭告世人,為了讓謀求香港基本自由的人們沉默,採取了極端手段。”

他還指出,“黎先生和他的家人已經飽受煎熬”,他呼籲出於人道主義考量釋放黎智英。

英國外相顧綺慧(YvetteCooper)英國外相官方肖像照

英國外相顧綺慧(YvetteCooper)發表聲明表示:

國民黎智英僅因行使其言論自由的基本權利而被重囚20年,目的在於令批評中國的人噤聲。而20年的判刑,對78歲的老人而言,無異於終身監禁。「我對黎先生的健康狀況深感憂慮,並再次呼籲香港當局結束這場令人髮指的折磨,基於人道理由釋放他,讓他得以與家人團聚。」

並透露將進一步跟中國交涉,強調會與香港人站在一起,要求中國一同履行《中英聯合聲明》。

人權觀察(Human Rights Watch)亞洲事務主任皮爾森(Elaine Pearson)表示,這項判決對黎智英而言「形同死刑」。

保護記者委員會(Committee to Protect JournalistsCPJ)發表聲明,譴責黎智英被判處 20 年監禁。

獨立記者、專欄作家高瑜

獨立記者、專欄作家高瑜表示:

黎智英先生判處20年的重刑,法院同時明確表示,不會因其年齡或健康狀況給予減刑。黎智英已經被關押5年,患有高血壓、心悸、糖尿病,這樣殘酷、不公正判決,即是對7年前香港人民285天的“反送中運動”的宣判,也是37年前六四大屠殺的繼續。

黎智英先生是香港精神的象徵,香港自由、法治的火種尚存,他的感召力永在!香港的歷史會豎起一座不朽的豐碑!

「八九・六四」天安門事件學生領袖、「對話中國」所長王丹

「八九・六四」天安門事件學生領袖、「對話中國」所長王丹表示:

黎智英被重判,北京和香港當局明擺著想讓黎智英無法活著走出監獄。

黎智英的所有言行都符合“和平,理性,非暴力”的原則,但面臨的卻是最殘暴的喪失了理性的國家暴力.這再次向世人證明,對中共不能存有任何的幻想,這是一個正在挑戰人類文明,踐踏基本人權的政權.

香港的苦難何時結束,與中國的未來就是捆綁在一起的。中共一日不倒台,香港一日不會有光明。

中国民主团结联盟主席 陈立群

中國民主團結聯盟強烈譴責 中共以《國安法》重判黎智英等香港良心犯

中國民主團結聯盟對香港法院於2026年2月9日,依據所謂《香港國安法》,判處黎智英先生20年徒刑,並對多名新聞工作者判處長期徒刑的裁決,表示最強烈的譴責與憤慨。

黎智英及其同案人士唯一的“罪行”,就是堅持新聞專業、表達意見、報導事實、捍衛言論自由。這一判決是赤裸裸的政治迫害,標誌著香港司法已被全面政治化,《國安法》已淪為中共打壓自由與良心的工具。

該案清楚表明,“一國兩制”“司法獨立”“新聞自由”在香港已名存實亡。這不僅嚴重踐踏《世界人權宣言》和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》,也公然挑戰人類社會的基本價值。

中國民主團結聯盟鄭重呼籲:

  1. 立即、無條件釋放黎智英先生及所有被囚的良心犯;
  2. 自由世界各國採取協調一致的行動,追究迫害責任;
  3. 國際社會持續向中共施壓,直至香港恢復自由與法治。

當法律為極權服務,正義就必須在法庭之外被捍衛。

我們將繼續與所有為自由付出代價的人站在一起。

中國民主團結聯盟

2026年2月9日

香港民主女神代表理事李伊東、人権活動家潘嘉偉對黎智英判刑發表講話

By fdc64jp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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